
| 索引号: 13564038/2026-01398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公安局 |
| 成文日期: 2026-08-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合理控制兴隆山、红河漂流旅游景区周边区域机动车流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县政府决定在承唐高速白马川收费站下道口至大水泉镇迷子地村槐木林子大桥路段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年7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的旅游高峰时段,逢周末(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8时至18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限行区域
承唐高速白马川收费站下道口省道S212李杨线22公里200米(G25长深高速公路出口)至兴隆县大水泉镇迷子地村槐木林子大桥路段。
三、限行车辆类型
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五吨)以上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等各类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车辆通行。
四、临时通行
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邮车、运钞车、工程抢险车、军警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在限行之列。
对确需通行上述路段内5吨(含5吨)以上货运车辆,由车主或用车单位提前到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水泉交警中队申领《通行证》。在承诺严格安全管理、依法依规行驶、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凭有效《通行证》通行。
五、绕行线路
途经该路段货运车辆经G25长深高速、蘑二线等周边道路绕行。
六、处罚措施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公告自2026年8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