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13564026/2026-0134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2026-08-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5-505682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分摊面积/房屋面积(单位: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胡 正 光 连 庆 双 | 土地/房屋 | 兴隆县兴隆镇东区村兴伊佳园1号楼一单元1504室 | 130822001009GB00001F00010077 | 2.73/70.05 | 住宅 | 被继承人: 胡 正 光 |
公告单位: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