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6-0134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08-0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6年第151号)
2026-08-0410时56分 浏览次数: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5-505682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分摊面积/房屋面积(单位: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土地/房屋

兴隆县兴隆镇东区村兴伊佳园1号楼一单元1504室

130822001009GB00001F00010077

2.73/70.05

住宅

被继承人:

  胡

 

 

 

 

 

 

 

 

 

公告单位: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