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9/2024-0046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2-2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2024-02-2209时44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加强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暂行)》该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的融资成本,鼓励更多的创业人员申请贷款,推动兴隆县的经济发展

二、政策内容

1、贷款对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0)网络商户、(1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国统字 (2017] 213 号)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 12 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和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2年贴息;

三、政策亮点

1、财政贴息:政府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的融资成本,减轻借款人的经济负担。

2、广泛覆盖:政策覆盖了个人和小微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借款人,满足了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

四、政策影响

该政策的实施将对兴隆县的创业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方面,通过提供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了创业担保贷款的融资成本,激发了创业人员的创业热情,促进了创业活动的增加。另一方面,政策的实施也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推动兴隆县的经济发展。

五、总结

《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暂行)》是一项旨在促进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发展的政策。通过提供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了创业担保贷款的融资成本,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该政策的实施将对兴隆县的创业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推动更多的创业人员实现创业梦想。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